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感染H1N1新流感 可理賠

【經濟日報╱記者蔡靜紋╱台北報導】

H1N1新型流感來勢洶洶,衛生署已宣布列入第一類法定傳染病。不少壽險業者宣布,依「從新從優」原則,不管是新、舊醫療險,如果保戶感染新流感,保險公司都會負起理賠責任。

壽險業者解釋,民國87年元月以前銷售的醫療險保單示範條款,將法定傳染病列為除外不保項目,主要是考量法定傳染病有政府照顧。但87年起實施「住院醫療費用保險單示範條款」,將「法定傳染病」自「除外責任」中刪除,民眾罹患法定傳染病,一樣可申請理賠。

民國97年1月1起,保險局又公布新的示範條款,一年期以下的醫療險附約也須「從新從優」來認定。換句話說,目前長年期及短年期醫療險均已將法定傳染病列入理賠範圍。

國泰、新光、國際紐約、全球等多數壽險公司陸續宣布,在示範條款修改後,依「從新從優」原則,不管是民國87年以前、還是以後購買的保單都理賠。

全球人壽表示,公司保戶若因H1N1新型流感而住進負壓隔離病房時,相關住院給付視同加護病房給付方式。

部分壽險公司表示,只針對87年之後的醫療險保單提供法定傳染病理賠,87年之前投保的醫療險保單不在理賠之列。 不過,基於過去SARS等重大事件經驗,保險公司通通改口「從新從優」的可能性不小。民眾若想了解自己的保單,不妨打電話向保險公司確認。

日前桃園有名男子被懷疑感染新流感而在醫院隔離,是否納入醫療險理賠範圍?壽險業者表示,該男子到醫院隔離,只有檢查,並無治療行為,不見得可以拿到理賠。

壽險業者表示,申請醫療理賠,須檢視所附單據是否正確無缺,尤其申請疾病醫療保險金,醫院診斷證明書須記載入、出院日期,申請給付時,請醫師加註急診、門診日期、加護病房等字樣。除住院理賠外,通常住院前、後一周門診也可納入醫療費用。

【2009/05/05 經濟日報】